我很喜歡看小說。

  當然啦,漫畫、電影、電視劇……等等的我也很喜歡看。

  不過其中我最喜歡的,還是小說。

  因為,小說給人的想像空間,比其他有圖像的創作,要來得多很多。

  無論小說裡面有沒有寫,閱讀的人都可以自行想像出男女主角,甚至是大反派的樣子。

  要多帥有多帥,要多美有多美,甚至,偶爾偷偷想像一下衣服下的樣子,也是不為過的。

  反正終究沒有看到樣子。

  也因此,看完神雕俠侶之後,再看到電視上的神雕俠侶,總會覺得:是啦,每一個版本有每一個版本的韻味,但是終究是自己的版本最好、最有味道。

  甚至,主角的個性、行事作風,在小說裡沒有描寫到的部分,都在心裡補完了,然後再閱讀小說的時候,就會有:「對!這就是他會幹的事情!」或是「靠!他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怎麼會做出這種決定?」這種更鮮活的評判。

  能讓人融入故事劇情架構到甚至快有點走火入魔的,那就肯定是部好作品。

  我是個很容易融入故事裡的人,我自以為啦!

  所以對於恐怖小說,向來是又怕又愛的。

  恐怖驚悚的故事,真的,看小說最好!

  因為電影或漫畫,已經把恐懼的部分都演出來了,有時候還會因為主角的反應而稍微打斷了心裡對故事本身恐怖程度的感受。

  但是小說就不同了。

  恐怖小說或驚悚小說,當然大多會在故事的最後給人真相大白的END,可是在過程當中,閱讀者可以充分享受到被自己心中所營造出來的畫面驚嚇到的感覺。

  其他小說也是一樣,閱讀者可以跟著主角們一起嘻笑怒罵,也可以跟著大俠們走遍大江南北,看盡人生滄桑事。

  這,就是小說的魅力。

  所以我喜歡看小說,現在也在努力創作小說。

  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創作出讓所有閱讀者都能無法自拔、走火入魔的著迷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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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kama66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